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现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在做好2019年闭环监管的基础上,华北能源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监管工作。
根据国家能源局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华北能源监管局向辖区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提出监管意见,持续加强新能源项目规划、核准信息告知,落实风电、光伏监测预警、监测评价有关要求,有序开展项目竞争性配置,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共同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同时,要求电网企业进一步做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工作,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完善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
下一步,华北能源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地能源主管部门的工作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对电力企业新建电源项目接入电网情况、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情况、绿电交易规则及风电、光伏“两个细则”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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