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光伏发电运行情况稳定,设备利用小时数持续增加,弃光电量和弃光率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
一、光伏装机情况
(一)装机容量:截至2020年4月底,新疆电网联网运行的发电装机容量9243.2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26.6万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11.1%。
(二)设备利用:2020年4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全部联网运行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02小时,同比增加2小时。其中,光伏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41小时,同比增加19小时。
2020年1—4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联网运行)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029小时,同比增加55小时。其中,光电465小时,同比增加48小时。
二、光伏发电生产情况
2020年4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总发电量28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9%。其中,光伏发电1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4.5%,占总发电量5%。
2020年1—4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总发电量111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8%。其中,光电4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5%,占总发电量4.1%。
三、自治区当前弃光情况
2020年4月,我区弃光电量0.5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减少72.2%;弃光率3.4%,同比下降10.6个百分点.分区域看,本月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州、和田地区弃光率高于全疆平均水平,分别为:7.5%、7.1%、7.6%、8.6%、7.6%。
2020年1—4月,我区弃光电量2.5亿千瓦时,同比减少了52.8%,弃光率5.2%,同比下降了7.1个百分点,整体来看阿勒泰、喀什、克州、和田弃光率高于全疆平均水平,分别达到11%、12.6%、12.3%、10%。整体来看,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州、和田地区弃光率仍然偏高,分别为:11.2%、12.8%、14.3%、11.3%。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0〕162号)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的基础上,合理推进需要国家财政补贴光伏项目的申报,实现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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