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惠来县鳌江镇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等5项工程可研和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揭阳惠来县鳌江镇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等5项工程可研和勘察设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揭阳惠来县鳌江镇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等5项工程可研和勘察设计招标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73123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专项
1.6项目类别:服务
1.7资金来源:其他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揭阳惠来县鳌江镇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规划新建一回110千伏线路,线路长约10公里。计划2021年6月建成。项目已纳入2020年前期工作计划。
2、汕头澄海区莲华镇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规划新建一回110千伏线路,线路长约7公里。计划2021年6月建成。项目已纳入2020年前期工作计划。
3、汕尾内洋一期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规划新建一回110千伏线路,线路长约3公里。计划2021年6月建成。项目已纳入2020年前期工作计划。
4、云浮智定新能源科技(罗定)有限公司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规划新建一回35千伏线路,线路长约2公里。计划2021年2月建成。项目已纳入2020年前期工作计划。
5、云浮智平新能源科技(罗定)有限公司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规划新建一回35千伏线路,线路长约5公里。计划2021年2月建成。项目已纳入2020年前期工作计划。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一)招标范围
1.标的1:电网基建项目:
(1)标包1(揭阳惠来县鳌江镇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招标;
(2)标包2(汕头澄海区莲华镇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招标;
(3)标包3(汕尾内洋一期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招标;
(4)标包4(云浮智定新能源科技(罗定)有限公司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招标;
(5)标包5(云浮智平新能源科技(罗定)有限公司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招标。
(二)费用标准
1、选址选线咨询费:500千伏、220千伏输变电项目选址选线的费用标准分别为40万元和20万元。500千伏、220千伏主变扩建和单线路工程、110千伏和35千伏输变电项目等无单独的选址选线费用,选址选线工作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一并开展。选址选线合同价款=选址选线咨询费用标准×报价费率。
2、可行性研究咨询费:由于可研合同签订时,工程投资估算尚未确定,各地市供电局按照投资估算自行确定合同暂定价款。
最终合同价款,合同双方在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批复后,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的有关规定采用插值法进行重新校核确定费用标准。双方按中标费率确定最终合同价款,签订请款函。可行性研究合同价款=可行性研究咨询费用标准×报价费率。
3、勘察费:按照中电联〔2015〕162号文确定费用标准,勘察合同价款=勘察费用标准×报价费率。
4、设计费:按照网公司发布的关于印发《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工程设计费等费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南方电网定额〔2020〕6号)确定费用标准。设计合同价款=设计费用标准×报价费率。
5、投标报价:对选址选线咨询费、可行性研究咨询费、勘察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均按费率进行报价,费率的报价区间限定在100%以下(不含100%)。若报价费率低于或等于80.00%,须附成本分析报告说明报价的组成及其合理性,以表明报价是在成本控制范围内,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专用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5日17时00分00秒至2020年06月22日17时00分00秒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ebs)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项目报名及投标,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在报名后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项目报名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0年06月15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8日09时00分00秒。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等国家指定相关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报名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七)业务咨询方式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咨询方式:双百热线(4008-100-100)
联系地址:广州市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楼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八)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81、85125046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异议受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九)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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