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木头营子乡人民政府染房村202.15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1504000001000177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敖汉旗木头营子乡人民政府202.15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敖汉旗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敖发改字【2019】351号、敖发改字【2020】10号、敖发改字【2020】2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敖汉旗木头营子乡人民政府,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敖汉旗木头营子乡人民政府202.15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工程规模:在敖汉旗木头营子乡染坊村委会屋顶共安装总容202.15KWp太阳能光伏组件。主要建设内容为采用固定支架方式安装单台功率325Wp的光伏组件622块;安装100KW逆变器2台及配套设备。
3、建设地点:敖汉旗木头营子乡染坊村委会屋顶。
4、计划工期: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日起60日历日内。
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6、计划总投资:约12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与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前来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必须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并承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电业局的并网流程,直至并网发电(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与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近一年(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等资料。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和投资、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
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的“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4008503300;电话:4008503300。
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06月23日08时00分至2020年06月30日17时30分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1)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厂家授权书、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必须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并承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电业局的并网流程,直至并网发电(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与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等资料。
(2)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电监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含承装、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提供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等资料;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发放安全员岗位证书,可只提供有效的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施工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施工企业为近一年(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包括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或社保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或有效退休证明)。
(3)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截图。
2、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时,由牵头方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CA锁,证件不齐全或无法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业绩与信誉等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无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新州街59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牵头方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锁以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因未携带CA证书锁导致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3、投标企业投标人员严格按照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0年3月11日发布的《关于疫情期间实施精准管控促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fad08ec8-ab6d-48e5-9c74-51a6aedee717&categoryNum=008)。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敖汉旗木头营子乡人民政府
地址:敖汉旗木头营子乡
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13080269864
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新州街59号
联系人:王丹蕾
电话:0476-4323650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天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巴林石大厦十一楼1118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804767335
赤峰天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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