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煤电上网标杆电价一直是光伏电价对标的重要参考。但今年煤电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变革,让2020年以后光伏的“平价”之路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企业要转变传统思路,预估各种可能的风险及机遇。
日前,吉林、湖北、天津等地先后公布2020年光伏平价项目竞争优选结果。试点项目落地在即,全面平价渐行渐近。2020年是光伏发电向全面平价上网过渡的最后时限,期间带有“试点”性质的平价项目能否为未来光伏的定价机制提供可行经验?“平价”后的光伏发电到底该执行怎样的电价?在煤电告别“标杆电价”,走向“基准价+上下浮动”的背景下,光伏电价又该怎样寻找合理的参考?在“十四五”大幕即将拉开之际,光伏定价机制又将迎来怎样的变革呢?
“现在国内正式落地并网的平价项目太少了,所以具体实行还没有太多实例参考,未来怎么样现在就更没有定论了”
“从去年各地开始尝试做光伏平价项目至今,就目前已经公布的平价项目来看,电价基本都是按照当地的煤电标杆电价制定的。”谈起2020年以后平价光伏的电价机制,国内某大型光伏制造及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王某直言,“现在国内正式落地并网的平价项目太少了,所以具体实行还没有太多实例参考,未来怎么样现在就更没有定论了。”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2019年第一批光伏电站平价上网项目名单,2019年年,全国共申报光伏平价项目1478万千瓦。但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进入并网阶段的项目并不多见。
去年1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平价光伏项目不需要国家补贴,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省级电网企业要按项目核准时当地的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与项目单位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不要求此类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同时,要严格落实优先上网和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此外,《通知》也说明,对按照其要求在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的光伏平价项目,在其项目经营期内有关支持政策保持不变。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将及时研究总结各地区的试点经验和发展状况适时调整2020年后的平价上网政策。
长期以来,煤电脱硫标杆电价一直是光伏电价对标的重要参考。但去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将煤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基准价按各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具体电价由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通过协商或竞价确定。同时规定,2020年暂不上浮调整。
“标的物”电价机制的重要变革让2020年以后光伏的“平价”之路随之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各种思路都有可能,所以企业也要转变思路,预估各种可能的风险或者机遇”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对于全面平价后的定价机制,全国政协委员、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建议对平价光伏项目按照并网当年煤电脱硫标杆电价签署20年购电协议。
“现在国家层面还没有相对成型的政策考量,一种思路是竞价模式可能继续延续,但不一定是国家层面做了,也许会下沉到地方去招标。而且地方招标最终形成的固定价格很可能要求低于当地煤电基准价叠加下浮后的价格。”国内某参与平价光伏相关政策研究制定的专家强调,特别是一些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采取地方招标的模式是可行的。“地方招标的重要目的就是推动电价下行。另一方面,国家招标的模式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但目的不仅仅是降价,可能还要包括先进技术的推广、相关政策的试点等,有点类似现在的‘领跑者’。”
上述专家同时指出,另一种可能的思路是“竞争而不竞价”。“价格就靠电力市场的随机波动来决定,当然这要依靠市场机制的完善做基础。等到市场化越做越成熟,可能光伏电价在某一个时间段还会高出煤电基准价叠加上浮后的价格,是存在潜在收益提升机会的。这种情况就是在同样的价格下去选企业,哪家项目做得好就用哪家。”“各种思路都有可能,所以企业也要转变思路,预估各种可能的风险或者机遇。”
对于可能的定价机制,正泰新能源总裁陆川则认为,未来光伏电价应该脱离“脱硫煤”的概念,光伏电价应该取决于输出的电能质量。“这就要求明确可再生能源接入电网时的电能标准,企业可以根据标准,核算技术成本,继而推导出电价。这样的定价机制才有助于企业在降成本方面发挥自己的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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