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林洋能源发布公告称,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与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FinanceCorporation(“IFC”)签订《贷款协议》,公司向IFC申请不超过6000万美元的贷款,期限三年,主要用于开发建设平价光伏电站。
林洋能源全资子公司山东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林洋”)及其18家全资子公司(“18家子公司”)为此次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以18家子公司的光伏电站项目应收账款进行质押。
据公告内容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90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6000万美元按汇率7.08折算成人民币为4.25亿元),占上市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78%,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且全部为对公司和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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