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中广核新能源开启2020年第二批组件集采,本次集采划分为6个标段:01标段青海、贵州区域、02标段湖北区域、03标段河北区域、04标段广东陆丰内样一期120MW项目、05标段安徽区域、06标段重庆城口县30MW光伏项目,招标规模共1504.49226MW,招标组件均为P型单晶组件,组件单块功率范围均为440W、445W。
据招标公告,01标段青海、贵州区域组件招标容量共380MW,招标规格为P型单晶单面太阳能光伏组件,组件单块功率为440W,且正偏差0-5W。
02标段湖北区域组件招标容量共220MW,招标规格为P型单晶单面太阳能光伏组件,组件单块功率为440W,且正偏差0-5W。
03标段河北区域组件招标容量共340MW,招标规格为P型单晶单面太阳能光伏组件,组件单块功率为445W,且正偏差0-5W。
04标段广东陆丰内样一期120MW项目招标容量120.00226MW,招标规格为P型单晶单面体太阳能光伏组件,组件单块功率为445W,且正偏差0-5W。
05标段安徽区域组件招标容量共384.49MW,招标规格为P型单晶光伏组件,单板单面光伏组件(正面)功率为440W,背面功率不计入单块组件功率, 且正偏差0-5W。
06标段——重庆城口县30MW光伏项目组件招标容量30MW,招标规格为P型单晶单面太阳能光伏组件,组件单块功率为405W,且正偏差0-5W。
此外,投标方必须保证同一个项目的组件规格一致。
以下为具体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公告,投标方应保证供货设备需是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标准要求的。配套组件串引出线用接插件数量暂按26个组件对应一对考虑,具体数量以最终设计方案为准,供货数量须考虑3%的损耗。
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基本资格:
a)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b) 具有较完整的晶硅电池片和组件生产线,晶硅组件年产能1000MWp及以上;
c) 投标方提供的太阳能光伏组件应通过依据IEC61215和IEC61730的组件性能和安全认证,太阳能光伏组件型号应经过TUV、VDE、CQC、CGC认证或同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单次供货20MW及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业绩累计不低于600MW(非关联交易)。
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出现过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 没有因投标人原因发生延迟交货的不良记录。
(5)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7) 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