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借‘日’生金,村集体收入不再是‘空壳’了。”指着成片的太阳能光伏板,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驻郧西县岩屋沟村第一书记瞿正兴感慨地说。
据了解,郧西县河夹镇岩屋沟村建设光伏电站两座,总功率110千瓦,投资近100万元。2017年并网发电以来,这两座光伏电站每年为村里带来村集体收益近10万元。
据介绍,郧西县属于中国太阳能资源Ⅱ类可利用地区,是湖北省太阳能资源一级可利用地区,太阳辐射年平均量为4625.2兆焦耳/平方米,年平均日照时数大于6小时的天数有187天,具备开发条件的太阳能资源量约700兆瓦以上。
近年来,郧西县借助境内光能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光伏产业,组织专家运用GPRS卫星定位仪等仪器,踏遍郧西的山山水水,对太阳能地面光伏电站进行调研选址,在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基础上,逐步在全县铺开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截至目前,郧西县累计建设分散式和集中式光伏发电站近100座。其中,建设分散式电站共95座,月发电量109.62万千瓦时;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4座,月发电量1600万千瓦时。
据了解,郧西县在8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各建1-2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每村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郧西县还通过建设光伏电站流转土地支付流转费、设置公益性岗位看护光伏电站等方式,涉及农户户均获得光伏扶贫收益3000元左右。
光伏发电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同时也带来良好的生态效益。据有关人员测算,郧西县累计建成近200兆瓦装机的光伏电站,每年可节省标准煤约200多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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