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华润集团发布200MW光伏组件招标公告,招标项目包括华润中宁徐套乡150MWp光伏复合项目、华润海原尖尖山30MWp光伏复合项目、华润大武口长胜20MWp光伏复合项目。组件招标类型为72片串、峰值功率不低于410Wp的单晶硅双玻双面光伏组件、必要的附件和接插件。
招标详情如下: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光伏组件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投标产品应满足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的认证,通过TUV\UL\VDE或同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具有具备ISO导则25资质的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可靠性测试报告。
2.业绩要求: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各自然年,投标人国内外晶体硅组件年合同签订业绩分别不低于1400MWp。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供货范围页扫描件。(注:1.提供的业绩清单需为可编辑得Excel格式文件;2、需按年份分别提供业绩清单、年累计量汇总及对应的有效证明文件。3、列表中提供的合同名称、编号、序号应与业绩扫描件保持一致,否则可视为无效业绩。)
3.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4.安全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政府或行业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
5.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
1)不接受贴牌代工行为的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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