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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大工业思维解决城市环境问题

   日期:2018-01-04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1666    评论:0    
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这是十九大报告对今后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要求。“怎么利用现有工业体系,协同解决环境问题,达到以最小的社会资源投入、实现利益最大化,是落实以上要求要着重考虑的问题之一。”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府参事、河北省工信厅原巡视员王福强表示,这是大工业思维。

“所谓大工业思维,就是利用现有工业设施、设备,参与城市管理系统,协同处置城市运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生活污水、生活污泥等,”王福强介绍说,这样做一来减少了新建设施选址、用地问题,二来节省国家资金,效率高、费用低、效果好,是城市管理水平提高的标志。“社会、企业、市场多赢,政府、群众欢迎。”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就是这种思维的实际应用。

水泥窑协同处置非常现实

多地区已开展实践,取得实质进展,效果明显,安全性显著

“于我国国情而言,水泥窑协同处置,非常现实。”王福强强调,一方面,水泥产品一段时期内作为基础建材仍无法替代。另一方面,水泥生产设施一般位于城镇周边,如果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废弃物,可以有效弥补现有处置设施不足的短板。

近些年来,国内已经有很多地区开展了水泥窑协同处理废弃物工作,北京金隅、海螺集团、中材集团等水泥企业已经率先启动利用水泥窑处置城市污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工作,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实践表明,水泥窑协同处理垃圾废弃物优势突出,可利用现有工业设施,不增加土地,环境扰动小,处置效果好,投资和运行费用低。”王福强详细解释说,水泥窑是高温环境,固相温度1500℃,气相温度1800℃,窑体长度近百米,可使物料在950℃以上高温停留8秒以上,彻底分解消除垃圾废弃物燃烧产生的二噁英等有毒有害成分。同时,水泥窑内的强碱性环境,可中和吸附有害物质。高温使固体废弃物中的重金属变成金属氧化物,被融化在水泥熟料的晶体结构中,无法析出,呈永久稳定状态。

“这是当前各种固体废弃物处理方法中一种有效、安全的处理方式。”王福强认为。

他指出,水泥生产属于大型流程型企业,有鲜明的大工业特点。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固体废物,不需要新增土地,仅仅需要对原生产线进行一些技术改造,与原水泥生产完全融为一体,节省投资和运营管理成本。

王福强表示:“技术层面,我国已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设备和技术,能够处理多种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污泥、垃圾焚烧飞灰、污染土壤、危险废弃物以及工业尾矿、电石渣、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废弃物。”

实际运行的项目数据也显示,国内标准的5000吨/天水泥窑生产线,可消纳原生态垃圾300~500吨/天;同时,每年可消纳污泥10万~30万吨、污染土壤10万~50万方、脱硫石膏12万吨、粉煤灰35万吨,或危险废弃物15万吨/年。

能力还未完全发挥

落地政策少,推进缺乏抓手,市场化程度仍低

据王福强分析,目前我国有1400 多条大型水泥窑,50%位于城市半径100 公里以内,如果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废弃物的处理,每条生产线消纳原生态垃圾300 吨/天,则总的处置能力可以超过7000万吨/年。同时,还可以大幅度减少对石灰石、煤等天然原料燃料资源的消耗,如金隅集团旗下的部分电石渣水泥生产线,石灰石替代率就达到了100%。

“此类项目已经越来越多。”王福强告诉记者,2017年9月,邯郸市峰峰矿区的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亿元,采用垃圾衍生燃料技术,日处理量600吨,彻底消化峰峰境内所有日常生活垃圾,还可以逐步消化已经填埋的垃圾,实现了生活垃圾的彻底处置和循环利用。

“虽然有着诸多优越性,但与国外同行相比,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的能力还远没有发挥。”王福强表示,主要原因有多方面,一是现有政策原则指导多,落地政策少,推进没有抓手,地方无法操作。二是长效机制没有建立,废物来源、处置费没有制度化,影响企业积极性。三是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清,涉及部门多,没有部门领导全局推进。四是我国城市固体废弃物管理思维固化,市场化程度低,担心触动部门利益,掣肘思想严重。

急需做好制度设计

研究出台针对性政策,明确责任部门

王福强认为,当前最急需的是做好制度设计,明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的法律地位,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加快推进步伐。

首先要将水泥窑协同处置纳入基础设施,统筹使用。一是规划先行,打破地域和行业限制,把水泥窑列入国家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等,把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列入地方环境应急响应体系。二是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统筹考虑区域垃圾废弃物协同处置问题,明确其法律地位,列入基础设施。同时要求有关企业承担协同处置城市固体废弃物任务。三是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在整体固体废弃物处置规划中加入水泥窑协同处置内容,在一定半径内统筹规划垃圾填埋、垃圾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方法,财税政策统筹安排,使得水泥窑设施成为“城市净化器、政府好帮手”。

其次,要尽快开展示范城市建设,推动机制创新。一是建议在现有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二是进行城市管理模式制度创新。政府职责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能够市场化的工作交由社会部门竞争承担。同时调整和补充现有固体废弃物处置补贴政策,补贴形式和价格由市场决定。三是鼓励规范第三方参与城市管理。通过示范城市,尽快研究发布准入许可制度,颁布协同处置设施技术、环保标准,试行有关财税政策,解决在市场机制下长效运行机制模式。四是研究制定激励制度,重点考虑项目投资补贴、设备投资款抵税、废物处置费等。

再次,设立产业创新专项,推动产业化应用。目前,我国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已经突破关键技术,但还需要进一步根据国情深化技术、推广应用。例如我国生产1吨水泥,目前只能消纳垃圾废弃物约60~80公斤,而日本企业生产1吨水泥已经可以消纳垃圾废弃物约470公斤。欧洲的一些企业在垃圾废弃物焚烧之前,建立了有效的分选工厂,做到了更有效的垃圾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循环利用。

根据我国国情推广应用,一是急需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推动工艺技术和设备制造系统化、成熟化,形成自主环保产业。二是建议国家设立产业创新专项,选择几种不同的工艺路线和装备给予重点支持。三是开展科研开发和能力建设。

最后,要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协力推进。建议多组织一些全国性推广交流活动,共同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废弃物工作。 (姚伊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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