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动员大会日前在西宁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安排部署全省环保机构垂管改革工作。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建军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予波主持会议,副省长田锦尘传达了中央环保机构垂管改革文件主要精神。
王建军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办国办《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吃透上情,摸清实情,有效对接,通过改革实现环境执法由薄弱到加强、由管理到治理、由分散到统一。要按照《指导意见》来对标,紧盯改革目标,突出分类指导,细化环保职责,把应该担负的责任担负起来,不停步、不松懈、再出发,推进环境执法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王建军指出,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思想教育工作,环保机构垂管改革工作与环保机构的每一个干部息息相关。要加大媒体宣传,营造好改革的舆论氛围。要做好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尽快适应新的管理体制。要深入细致开展调查研究,保持工作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