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的背景下,从2017年开始供暖到当年12月25日,辽宁省细颗粒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同比均有所改善,其中PM2.5降幅最大,平均浓度下降39.4%,全省达标天同比多两成。
以往每逢入冬,辽宁人都会因“雾霾和供暖结伴而来”而纠结。但是,这个供暖季,在辽宁很少能听到“霾怨”。日前,从辽宁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2017年开始供暖到当年12月25日,全省细颗粒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同比均有所改善,其中PM2.5降幅最大,平均浓度下降39.4%,全省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8.0%,同比上升23.4个百分点。
好天气越来越多的背后,是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着力推进“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净土工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环境治理成效。对于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的环保工作,省环保厅副厅长赵恒心用四个“令人瞩目”概括:污染治理力度之大令人瞩目,出台制度之多令人瞩目,环保监管执法之严令人瞩目,环境质量改善之快令人瞩目。
雾霾的出现,与供暖结构和消费模式不合理密切相关。为了从源头上切断污染源,辽宁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使全省能耗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据辽宁省发改委副主任黄洋介绍,2016年全省化解粗钢产能602万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1361万吨,关闭退出煤矿44处。2017年10月之前,又累计关闭退出煤矿184处,化解产能1014万吨。同时,辽宁大力推进“煤改电”“煤改气”项目,2013年以来,全省风电、太阳能分别新投产发电装机142万千瓦和167万千瓦,非化石能源的装机比重由23.9%增加到33.7%。
2017年,辽宁省出台了淘汰燃煤小锅炉的奖补办法,对完成拆除任务和超额完成的市进行补贴,对提前完成任务的市予以奖励,对未按计划完成拆除任务的市严肃问责,同时予以经济处罚。目前,全省已拨付近6亿元用于拆除小锅炉补贴。截至2017年11月底,全省拆除燃煤小锅炉6951台,提前并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同时,完成了对46台热电联产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减少了污染排放。
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严控超标机动车上路行驶是辽宁实施“蓝天工程”的又一重要举措。沈阳、大连、铁岭、葫芦岛等市相继出台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补贴政策,采用经济补贴和政策引导,有效推动淘汰黄标车工作。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执行注销和报废的法律规定,依法及时注销到期机动车。截至2017年11月底,全省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4.5万辆,提前超额完成全年淘汰10万辆的任务。
与此同时,辽宁进一步强化了秸秆禁烧监管。县、乡、村实行网格化监管,省环保厅组成5个流动巡查组,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不间断巡查。对出现火点的地区,严格按照省政府相关规定实施问责。2017年10月,环保部公布卫星监测火点数,辽宁有52个,同比减少45%。
2018年,辽宁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铁腕治污,在“减排、管理、应急、联防”上精准发力,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的措施,分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