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近日全面启动,《2018年吉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方案》在以往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摸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立标定界情况,查明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问题,为后续开展清理整治奠定基础。
《方案》要求,各地市按照列表要求,全面核查并报送全地区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地级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工作情况、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清单和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
《方案》提出,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地是否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是否依法在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并建立详细问题清单,区分是否历史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