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气办近日下发《关于开展第三轮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的通知》,组织10个驻点督查组和1个巡查暗访组,于1月16日~1月31日,对合肥、淮北、亳州、宿州、阜阳、淮南、马鞍山、铜陵、池州、安庆10个市,启动第三轮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
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超常规措施工作方案和应急减排管控企业清单的落实情况;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取缔情况;工作方案制定,开展排查以及取缔工作进展等情况;省大气办双向交办涉气环境问题,第二轮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情况;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使用情况;餐饮油烟整治情况。
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包括各类扬尘污染防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及执行情况;散煤禁烧、烟花爆竹禁限放等工作开展情况;秸秆禁烧工作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相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落实停产限产等强制性减排措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