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1月2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与扬州城市管理局协商一致,拟投资建设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总投资金额为46,527万元。目前扬州泰达环保的注册资本为28,000万元,根据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泰达环保拟向扬州泰达环保增资10,000万元推进该项目的建设。
扬州泰达环保于2008年起,采用BOT方式投资、建设、运营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其中,一期工程于2011年5月建成投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1,000吨/日;二期工程于2015年12月建成投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610吨/日。一、二期工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规模1610吨/日,运营良好。目前扬州市日产生活垃圾2000多吨,为保障生活垃圾正常处理,扬州市人民政府计划采用BOT方式启动扬州三期项目,并继续选择扬州泰达环保为项目法人。
扬州泰达环保拟与扬州城市管理局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以BOT方式投资46,527万元建设运营三期工程。泰达环保拟向扬州泰达环保增资10,000万元,将其注册资本增至38,000万元,以推进三期工程投资建设。
三期工程在原一、二期工程南侧,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8年(含建设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800吨,焚烧发电采用机械炉排炉技术,配置2条日处理400吨生活垃圾焚烧线和1台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