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3日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改善扬州城市环境,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简称达环保)的全资子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简称;扬州泰达环保)与扬州城市管理局协商一致,拟投资建设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简称三期工程),总投资金额为46,527万元。目前扬州泰达环保的注册资本为28,000万元,根据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泰达环保拟向扬州泰达环保增资10,000万元推进该项目的建设。
扬州泰达环保于2008年起,采用BOT方式投资、建设、运营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其中,一期工程经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1年5月建成投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1,000吨/日;二期工程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5年12月建成投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610吨/日。一、二期工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规模1610吨/日,运营良好。目前扬州市日产生活垃圾2000多吨,为保障生活垃圾正常处理,扬州市人民政府计划采用BOT方式启动扬州三期项目,并继续选择扬州泰达环保为项目法人。
三期工程在原一、二期工程南侧,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8年(含建设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800吨,焚烧发电采用机械炉排炉技术,配置2条日处理400吨生活垃圾焚烧线和1台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