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金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选址的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金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毕节市金沙县安洛乡桂花村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毕节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金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金沙县生活垃圾风少发电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2018年1月23日毕节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公示类别:选址批前公示
项目简介:该项目的服务范围为金沙县、百管委和黔西县东部。负责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市贸易市场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公共场所垃圾和机关学校等单位的生活垃圾及乡村垃圾。该项目建设规模为一期800t/d;拟选厂址用地面积为59600.05m2;建筑面积约为292115m2。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31日
公示方式:现场公示;网站公示http://www.bijie.gov.cn/bm/bjscxghj/index.shtm;
媒体公示:毕节日报
备注:该建设项目的申请人、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若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于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毕节市行政中心C栋15楼东1504室。项目申请人、相关利害关系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2018年1月23日起5日内将书面申请提交至毕节市行政中心C栋15楼东1504室,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联系电话:0857-8256664。
毕节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