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了目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的状况,比如各地人居环境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
《方案》给出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时间节点,同时针对东部、中西部城市近郊,中西部有较好基储基本具备条件,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不同的地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储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储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方案》要求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资金、技术和人才,《方案》要求强化政策支持,包括加大政府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
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
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
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同时,《方案》要求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重点
生活垃圾 就地分类要适合农村特点
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厕所粪污 人口较多村庄配套建公厕
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生活污水 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延伸
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村容村貌 解决村内道路泥泞等问题
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
村庄规划 将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编
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
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建管机制 垃圾污水处理或农户付费
鼓励专业化、市朝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
答问
村庄规划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确定的重要任务之一。针对这次方案中的重要内容,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方案的重点是什么?
答:从当前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看,人居环境矛盾最突出的就是垃圾污水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脏乱差”问题。方案聚焦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集中实施整治行动。
其中,垃圾治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着力解决农村垃圾乱扔乱放的问题;污水治理的主要任务是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和粪污治理,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解决农村污水横流、水体黑臭等问题;村容村貌提升的主要任务是以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为重点,基本解决农村通行不便、道路泥泞的问题,同时推进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
问: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成后如何管理运营?
答:要着力健全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激发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性、主动性。
第一,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
第二,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第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将农村环境卫生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