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土壤环境管控,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消除土壤污染隐患,切实保护土壤环境,合理利用土壤资源,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7]8号)要求,禄丰县结合实际,制定了《禄丰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控制。到2030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为此,方案制定了六个方面20个具体任务,指定了各自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
通过方案的实施,最终实现到2020年,完成省州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指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