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环保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清洁生产工作总结和绿色企业申报的通知》,旨在及时总结经验,更好地发挥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带动作用。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2017年度清洁生产工作总结和绿色企业申报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环保局:
清洁生产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为及时总结经验,更好地发挥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带动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7年度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
各市经信委组织开展本地区2017年度自愿清洁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提出2018年清洁生产工作思路和对策建议。
各市经信委牵头组织自愿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按要求填报统计表。各地要根据2017年省经信委、省环保厅下达的自愿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按企业行业分类、中高费方案个数、拟投入资金、中高费方案实施后产生的年节能效益、节水效益、是否开展水平衡测试、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名称、验收得分等(详见附件)要求认真填报。
二、组织开展2017年省绿色企业申报
在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中按要求筛选验收为优秀等级的企业申报创建绿色企业,树立工业绿色生产方式典型示范,推动绿色制造的发展。
(一)申报对象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且验收为优秀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严格遵守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政策。近三年来,企业经济效益显著,在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
2、管理规范,有健全的绿色企业创建组织机构和人员,制定了相关的计划、目标、制度和规划,并与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签订绿色企业创建自愿协议,承诺并完成实施与清洁生产相关的指标。
3、各项经济指标、经营管理、工艺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社会效益以及能耗指标、水耗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处于国内和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4、循环使用或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资源。
5、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物监测设备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实际处理能力与生产规模相配套,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95%以上,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排污口规范化,所有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的要求。
6、有完善的环保设施运行和资源利用台账。新扩改建项目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完备。三年内无重复环保信访,无环境污染事故。
7、企业环境清洁优美,员工普遍具有清洁生产意识。
(三)申报材料
1、提供浙江省绿色企业申报表和申请报告。申请表请到网站www.zjjxw.gov.cn (处室之窗—资源处—清洁生产—相关信息)下载填写。
2、提供绿色企业创建工作总结(不超过3000字)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3、提供企业污染治理达标验收材料,最近环境监测报告。
(四)申报程序
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县(市、区)经信和环保部门,县(市、区)经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市经信和环保部门;市经信部门会同市环保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料筛选和现场察看,在申报材料上签署意见后联合报省经信委和省环保厅各一份。
三、时限要求和其他事项
请各市经信委认真做好自愿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统计及清洁生产工作年度总结,并将相关总结材料和2017年度省绿色企业申报材料,于2018年3月10日前上报。
省经信委联系人:陈早,电话:0571-87052770,电子邮箱:17512013@qq.com;李想,电话:0571-88064282;
邮寄地址:信息技术大厦13楼(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50号)
省环保厅联系人:黄冠中,0571-28172898
电子邮箱:517341799@qq.com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