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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今年底前停止110座垃圾堆放点使用

   日期:2018-02-22     浏览:581    评论:0    
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针对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我省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突出意见,省住建厅督促各市县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目前已治理完成10座存量垃圾堆放点,在今年底前要全部停止剩余的110座存量垃圾堆放点使用,全省严禁新增临时垃圾堆放点。

海口、昌江、三亚等各市县正加快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到2018年6月底前,昌江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并投入运营;2020年6月底前,完成海口和三亚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建设、文昌和琼海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儋州、陵水、屯昌、乐东(或东方)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切实提高我省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能力。

垃圾直运、转运能力要进一步提高,今年的全省住建工作会议上提出,在今年底前,全省在建的23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建成并投入使用;2019年底前,完成改造、扩建及新建31座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避免因直运、转运能力不足造成新的垃圾堆放点产生。

渗透液是垃圾堆放处理最大的污染问题,为此省住建厅要求,各垃圾处理厂及垃圾堆放点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要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同步建设,对现有的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排放不达标的设施设备要加快升级改造进度。

今年全省还要开展好垃圾分类工作,从源头上减轻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完善垃圾分类的相应规章制度、基本硬件设施设备,将垃圾的分类回收、分类运输、分类加工、分类处理等环节一一落实;加大广度宣传,与新闻媒体、企业商家联合起来,共同营造一个热爱环境卫生、垃圾自觉分类的社会环境。
 
标签: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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