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
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各地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部署要求,继续开展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截至2017年底,各地区共新排查出粉尘涉爆企业9680家,剔除非粉尘涉爆企业8591家。目前,全国共有粉尘涉爆企业41963家,其中,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的企业4128家、10至29人的企业11754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7年工作进展和主要做法
(一)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按照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各地区在工贸行业领域持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并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推动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全面整改。天津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专门作出批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整改粉尘涉爆隐患,举一反三进行全面自查。江苏省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每月听取专项整治进展专题汇报。广东省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两次带队开展粉尘涉爆企业明查暗访。北京市量化考核分值,严格对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企业、30人及以上木粉尘企业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多数地区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大部分地区都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流媒体持续开展粉尘防爆工作宣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中国安全生产报等媒体共计发布了200余篇报道,“工贸安全”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标准解读、事故警示、先进地区做法等相关内容40余篇。从督查检查和调度情况来看,各地区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加大、针对性不断提高、成效越来越明显。2017年,全国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大力开展执法检查,一批重点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各地区紧紧围绕金属粉尘、木粉尘等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针对“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开展执法检查。广东省立案处罚649家企业,罚款1642.9万元。山东省开展了3次异地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453家,归纳出共性问题印发各地,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天津市分级分类开展多级联动的执法检查,对103家涉及“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的企业停产整改。江苏省明确分级属地责任,省、市、县分别负责核查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10至29人、10人以下企业整改情况。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各地区针对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检查出重点问题隐患3297项,其中,建构筑物类123项、除尘系统类1281项、防火措施类887项、粉尘清理类1006项。对存在各类隐患的粉尘涉爆企业,限期整改18087家、停产整顿3380家、取缔关闭3601家、执法处罚3504万元。
(三)持续明查暗访,严格过程监督管理,不断落实专项整治责任。2017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专家组对山东、四川、重庆、陕西、天津等省(市)整治落实情况开展了明查暗访,均向全国发出通报,明确指出典型问题,督促各地区对号入座,举一反三落实整治措施;12月,组织粉尘涉爆企业超过1000家的地区召开专项整治座谈会,调度总结工作进展,交流深圳、苏州、温州等地专项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各地区专项整治水平。各地区通过会议动员、督查检查、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多种形式,不断督促各地将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到位。北京市年初召开专题部署会,每季度编发涉爆粉尘治理专刊,年中召开调度推进会,印发整治进展通报,年底组织开展考核验收,环环紧扣,紧盯目标抓落实。安徽省明确提出,对于企业底数不清、监管台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等情况采取问责措施。广东省按4个阶段部署整治任务,分别印发4份通报,点名道姓表扬先进、督促落后。浙江省在温州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观摩整改样板企业,交流工作经验。内蒙古自治区分片区召开重点行业整治分析会,研讨剖析存在的问题,推动辖区整治责任落实。
(四)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强化技术支撑,树立和培育示范企业。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明确为“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各地区积极推进技术改造,树立示范企业,提升粉尘防爆本质安全水平。江苏省委托专业机构对554家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开展全面技术诊断,督促各地区闭环整改。云南省落实专项资金对全省340家重点企业实施第三方“把脉问诊”,逐户出具排查诊断书、逐地分析粉尘企业安全现状。天津、陕西、湖北、湖南、重庆、宁夏等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高了技术支撑水平,执法检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广东省推动辖区培育示范企业300多家,并专门举办区域性示范推广活动,组织观摩防爆技术应用。北京市将首农、京粮、二商等国有企业列为整治重点,提升整改质量,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温州、苏州、深圳、佛山、无锡等地积极推动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推广应用了单机式干抛湿除一体机、集中式湿法除尘系统、自动化机械手等多种本质安全型工艺设备。
(五)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从源头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继续对河南等8个省份开展专项治理业务培训,共培训1179人。江苏省采用“课堂授课+现场观摩+交流讨论”形式,专门针对作业人数多、整改进展缓慢的200余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中轮训。各地区积极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特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形成了合力共治的良好局面。北京市结合首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疏解退出221家不符合粉尘防爆要求、整改无望的“散乱污”企业。内蒙古满洲里市通过产业升级促进安全生产,市政府投入2亿元,带动企业投入3亿元,不断加强木材加工企业集中整治。江西赣州市针对家具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基础差的实际,推进中小家具企业入园区,提升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江苏苏州市积极推进粉尘涉爆企业缴纳安全责任保险,配备安全总监。吉林、山东、海南、云南、贵州等地在粉尘涉爆企业推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粉尘企业风险隐患管控治理。
二、专项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企业治理层面,基础依然薄弱,隐患还大量存在,安全保障水平依然不高。一是一些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还没有得到有效防控。2017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明查暗访5个省(市)62家企业,共发现“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177项。相关问题在其他地区也具有普遍性。据调度统计,各地区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仍有1635项重点问题隐患没有整改完毕。粉尘涉爆企业量大面广,一些企业作业人员密集,若这些隐患得不到有效治理,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一些企业负责人对粉尘爆炸风险认识不足,不懂得主要防控措施,粉尘防爆制度缺失或照抄照搬。一些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对问题和隐患置若罔闻,部分企业甚至对监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以各种托辞拒不整改,仍然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二)整治措施层面,工作开展很不平衡,部分地区整治目标思路不明确,基础工作存在明显差距。一是没有围绕重点工作开展整治,针对性不强。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已经开展4年多的时间,一些地区监管人员对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说不清楚,弄不明白。一些地区执法检查出的内容依然停留在责任制、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表面问题上,整治工作“点不了穴”。二是粉尘企业底数不清、监管台账不健全。明查暗访过程中,多次发现一些“显而易见”的粉尘涉爆企业不在底数表中,失控漏管;一些企业涉粉作业人数远超30人,但底数表中填报的人数很少,没有纳入重点整治范围。三是基础工作不扎实。一些地区整治方案照抄总局文件,没有结合本地实际,操作性、针对性不强,年底报送的专项整治总结材料内容空洞,推动落实的措施办法不多,检查督导、专题培训等工作还没有有效开展。
(三)责任落实层面,整治部署要求落实不到位,跟踪督办力度不够,整治工作还没有闭环。一是执法检查不够严格。一些地区存在重检查轻整改、只检查不执法、以随机抽查代替集中整治的问题。从各地报送的调度表看,一些地区落实整治要求不到位,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的企业很少,有的地区甚至限期整改企业数为零,此类问题在河北、吉林、广西等省(区)的部分地区比较突出。二是没有按要求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有的地区没有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明查暗访通报的要求落实到位,有的地区一转了之,没有“对号入座”、举一反三。部分地区没有按要求定期调度辖区工作信息,有的没有印发通报或仅是“点对点”通报,有的通报指出问题时大而化之,不明确、不具体。三是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的督导核查不到位。经统计汇总各地区调度表,全国共有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2001家,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已经组织督导核查的共计1116家,河北、辽宁、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青海、新疆等地区,督导核查的企业数量没超过半数。四是报送的调度报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不真实。专项整治的3个调度表是体现工作进展和不断深化整治的重要依据,一些地区基层部门没有认真填写,省级部门没有认真分析、审核,存在错项漏项或不合逻辑的信息。部分地区“未完成‘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整改的企业数量”占本地区粉尘涉爆企业总数比例过低、甚至为零,需要认真核实数据的准确性。具体情况见《2017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1)。
三、2018年粉尘防爆整治工作要求
粉尘涉爆企业涉及工贸行业多个细分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基础薄弱、历史欠账较多,各地区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依然任重道远。2018年1月,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均就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狠抓整改闭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方案计划,稳步推进整治进度。根据目前各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计划再用2至3年时间逐步深化、集中整治粉尘涉爆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区要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规划部署,分清轻重缓急,按照作业场所人数从多到少、行业风险从高到低,合理制定整治计划和2018年实施方案,逐步实现所有粉尘涉爆企业“十项重大事故隐患”的全面整改。
(二)彻底摸清底数,建立健全监管台账。各地区要继续花大力气对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要重点核查粉尘涉爆企业“零报告”的地区。要认真甄别粉尘是否可爆,核实涉粉作业人数是否准确,特别是要核清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的企业底数,坚决防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失控漏管。各地区要认真梳理上一年度辖区报送的3个调度表,深入分析报表反映出的数据信息不准确、整治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作为2018年推动整治深入开展的重要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将参考各地区调度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
(三)严格执法检查,聚焦重点不断深化整治。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企业隶属关系、涉粉作业人数等因素,明确省、市、县各级分工,推进分级执法。各地区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要将粉尘涉爆企业纳入重点检查单位。按照《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2)要求,紧紧围绕“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强化执法检查,开展集中整治。对作业人数多、爆炸风险高、不主动落实整改措施的粉尘涉爆企业要严格执法、从严处罚。
(四)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区要积极动员部署,层层落实属地责任,及时调度工作信息,定期通报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工作落后地区的跟踪督导,对工作不落实的地区和企业要及时采取督办问责措施。对2017年各地区检查中发现仍没有整改完成的1635项重点问题隐患,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继续牵头组织对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核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年将调度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和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的整治情况,调度表见附件4。
(五)加强综合治理,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区要通过示范性专题培训、案例解剖式执法、媒体宣传等各种方式,培养一批懂专业的监管人员和技术支撑力量,切实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水平。要进一步推广湿式除尘工艺、监测报警装置、“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先进技术手段,引导企业向本质安全方向转型升级。对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标准化评审,要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否决项,严格把关。进一步推动粉尘涉爆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时报送本地区2018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情况通报,并于2018年12月15日之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今年粉尘涉爆企业事故情况、附件3、4、5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提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人及电话:李征,010-64463303,电子邮箱:liz@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2月12日
2017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一)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
(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数据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