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张家界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围绕市委“对标提质 旅游强市”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原则,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以实施环境治理“三大战役”和环境治理战役“夏季攻势”为载体,以强化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湖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度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2017年全市共投入水污染防治资金4.8亿元,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43个,完成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32个,较2016年实现水污染物COD减排4.99%、氨氮减排2.73%,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水污染减排目标;纳入《湖南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地表水考核断面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考核断面均能稳定达到Ⅱ类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澄潭)水质达标率达100%。
近日,澧水河水源地入选“中国好水”水源地,澧水源在张家界市。
开展防治多管齐下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我市辖区内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3个,即张家界经济开发区、慈利县工业集中区、桑植县工业集中区。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已完成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设计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日,2016年 12月30日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桑植县工业集中区投资0.25亿元,建成了日处理污水0.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慈利工业集中区依据园区环评及批复,2016年建成慈利县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工程,建成污水管网1500米,园区污水经收集后输送至慈利县污水处理厂处理;2017年,投资0.3亿元,建设日处理污水量0.5万吨的园区污水处理厂,现已基本完成土建工程。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2017年度,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共2个,分别为慈利县蒋家坪污水处理厂和武陵源区索溪峪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慈利县蒋家坪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为日处理污水1万吨,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计划投资42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经基本完成土建工程的施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武陵源区索溪峪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为日处理污水2.6万吨(扩建后的规模),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计划投资7263万元,预计2018年投入运行。2017年度我市共建设改造污水收集配套管网90.818公里,其中正在建设中的管网为78.118公里,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管网12.7公里。
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2017年,我市出台《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的实施方案》《张家界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方案》,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全市2017年度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明确2017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粪污配套处理设施覆盖率要达到70%,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退出。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落实《湖南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工作方案》(湘政办发〔2015〕59号),结合生态市创建,实行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实行月报告,季检查,年考核。武陵源区已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慈利县、桑植县、永定区按各区县的整治方案正在有序推进,2017年完成投资近5700万元,形象进度完成80%左右,发检查通报3次。2017年度应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160个,实际完成160个行政村。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宣传活动,深入辖区港口、码头、作业现场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水运防污染宣传,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保护水域环境光荣、污染水域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定期开展巡航检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船舶在日常运输航行中、生产作业中是否按规定将船舶含有污油的机舱水、压载水、洗舱污水、生产固体废料或柴油机废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污染物集中收集并上岸进行处置,对船舶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确保澧水流域水域最大限度地免受船舶污染物的污染。
狠抓非法挖砂作业污染整治。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要求,自2017年4月以来,全市积极开展河道砂石采挖关停专项整治活动,截至2017年10月,全市203艘挖砂运砂船全部停止了采挖作业,已拆解147艘,挖砂运砂船污染水运环境得到了有效控制。
大力开展水运污染治理行动。从7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水运污染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完成了对长期停靠永定区澄潭水厂饮用水保护区的2艘餐饮趸船强制吊离上岸工作任务,彻底消除船舶对饮用水保护区环境污染。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船舶污染防治检查50次,出动执法人员253人次,现场纠正船舶污染水域行为81次。完成了我市所有客渡船都配备垃圾桶的工作任务,共配备垃圾桶410个。
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设。一是编制了《张家界市水功能区划(2010—2020)》。二是将水功能区的水质达标率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并作为“三条红线”之一,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开展了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全市对41个水功能区水质断面进行了监测,及时发布监测通报,并作为水资源考核的依据。四是编制了《张家界市城市规划区水体纳污能力核定及限排方案》。该方案对全市重要河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进行了分析,并确定了各河段的入河污水的总量、水质标准以及处理措施,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目标任务。2017年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超过省政府95%的考核目标。五是强化入河排污口的监管。市水利局、市水文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对入河排污口监测的通知》(张水资源〔2015〕18号),明确了责任及主要工作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使排污口的管理逐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从2015年7月份开始对8处入河排污口进行了监测,每月取样监测一次,并及时发布监测通报,排污口的水质均符合标准。
强力推行水资源节约举措。一是对全市实行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下达全市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张政办函〔2016〕23号),明确了2016年至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益和水功能区达标率指标。张家界市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度张家界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水资源组发〔2017〕1号),市政府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四个区县进行了考核,并通报了考核结果,全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均达到优良等级以上。二是落实了计划用水。年初根据主要用水户的申请,下达了用水户的年度用水计划指标,并严格落实督查制度对重要用水户的用水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加强监管。水利系统安装了实时监控装置,对全市31家重点取水企业进行了实时监控。四是强化高效节水灌溉。2017年全市共投入资金15174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小水窖建设),开展了农田灌溉节水技术推广与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市农业局出台了《推进节水农业发展指导意见》,推广了集雨补溉技术、覆盖节水技术、水旱轮用、起垄种植节水技术、喷灌与滴灌技术。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达3.5万亩,占全市灌溉面积83.2万亩的4.2 %,其中高效节水面积1.17万亩,占节水面积的33.4%。
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对1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划定和完善,省政府已进行批复;对14个日供水量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和36个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划分,完成了划分技术报告的编制工作。我市自2016年8月启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市人民政府成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清理了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共设置水源地标识标牌252块,已整治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41个,环保部交办的澄潭水源地8个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1个水源地建成了水质自动监测站。
强化科技支撑。开展节能减排、水污染防治重大科技攻关。2017年从市级科技三项费用中,重点支持了张家界自来水公司关于“饮用水净化及微星有毒污染物处理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应用膜技术处理除去水中大部分悬浮物、胶体、细菌等物质,且操作压力低、无消毒副产物等优良性能,被誉为第三代给水处理技术。加快节能减排、水污染防治高新技术项目实施。重点抓国家科技惠民计划“桑植县采矿污染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科技惠民示范工程项目”的实施,加强对桑植县农田重金属污染的治理。
地方管理机制落到实处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环保重大责任制度和机制建设。一是将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纳入市、区县人代会进行书面审议。二是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张家界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张家界市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张家界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三个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文件,为建立健全包括水污染防治在内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提供了重要保障。三是启动实施“六城同创”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市委、市政府成立“六城同创”办,将创建国家生态市升级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纳入“六城同创”,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环境整治“6+1”专项行动统筹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每年安排8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环境整治六大专项行动以奖代投,将环境整治六大专项行动列为全市绩效考核的内容。四是全面推行河长制。2017年2月,我市推行河长制工作全面启动,市级总河长由市长担任,全市218条长度5公里以上河流、264座上型水库全部实行河长制,并建立河流河段“河长+警长”工作机制。五是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市环保局制定了《张家界市环境质量监测考核细则》,对各区县水、大气环境质量进行全面考评,从2016年7月份开始,每月对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落实各方责任,强化调度督办。印发了《张家界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度实施方案》和《张家界市环境治理战役“夏季攻势”工作方案》,将确定的水污染防治任务及重点项目细化为56个具体工程项目,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确保水环境质量目标、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全面完成。市环保局定期对区县和各有关部门的环境治理战役“夏季攻势”工作、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项目进行督查,按月进行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区县和部门及时发出了整改督办函。市检察院和市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督查和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督查和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对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来张家界督察,把配合督察作为落实中央决策、维护中央权威的实际行动,作为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契机,先后召开两次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多次召开整改推进会、整改调度会、案件交办会、压实整改责任,以铁腕手段、铁拳出击推进整改,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条条出实效。市委书记、市长对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对景区拆迁、河道采砂、畜禽养殖、水上餐饮等违法违规整治进行安排部署。分管副市长就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铁矿关闭后矿井涌水污染治理等问题多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督办。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涉水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农家乐、网箱养殖、生猪养殖、豆制品作坊、水上餐饮船等全部清除,29个涉大鲵自然保护区的采砂厂全部拆除,关停小水电8家,武陵源核心景区关停非法经营场所198家,拆除违法建设9423平方米,恢复生态植被11121平方米。通过问题整改,全市水生态环境大幅度改善。如武陵源景区内金鞭溪和索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6月份,索溪水库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同比下降17.8%,氨氮浓度同比下降59.9%,总磷浓度同比下降42.9%;7月索溪水库断面达地表水一类水质,高锰酸盐指数同比下降6.7%;氨氮浓度同比下降48.3%,总磷未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