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环保工作6大成效:
2017年,全省环保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强化措施,增强合力,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圆满完成“大气十条”目标任务。完成“煤改气”“煤改电”113万户,淘汰燃煤锅炉1.1万台,8个市划定禁煤区。取缔“散乱污”企业7433家,“4+2”城市钢铁行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煤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限值,2153家重点企业实施采暖季错峰生产。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打出强化督查、信息公开、量化问责、奖惩考核组合拳,采暖期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共下达14次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督促各市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2017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7%,较2013年下降23.4%;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7.4%、7.1%。
二是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落实《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实施“五水同治”。推进175项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建设,完工率79%。严格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保持在92%以上。推进25个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实现在线联网监控,钢铁、造纸等六个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完成率达96%。完善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扣缴生态补偿金6.5亿元,奖励1.7亿元。2017年,58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比例58.6%,同比上升10.3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比例20.7%,同比下降6.9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8.86%、6.21%。
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启动土壤污染详查,完成了全省土壤详查点位布设核定及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筛选。编制《山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推进8个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开展煤矸石、粉煤灰环境污染治理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制定了整改措施。核查682家产废单位,达标率为95%。
四是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开展环保强化督查,累计检查企业(单位)6200多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4800余件,已完成整改4100余件。同时,派出9批44组253人配合环保部开展通道城市强化督查。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省九大重点行业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全面推进铁腕治污,加大环境违法企业查处力度,全省行政处罚金额5.8亿多元,查处四类典型案件1851件。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圆满举办“2017-平安太原”核与辐射应急演习,妥善处置19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五是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积极配合中央环保进驻督察,进驻督察期间交办的3584件群众反映问题全部办结并公开。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落实“332”党政领导领办环保问题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整改,2017年应完成的32项任务基本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实现全覆盖,累计处理4507件违法违规案件,批评问责1163人。
六是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取得突破。编制并向省政府报送了垂管改革实施方案。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完成了火电、造纸等15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顶层设计,完成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事权上收。下放焦化、垃圾综合利用等项目审批权限,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开发区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科学管理、系统管理、精细管理为方向,以硬约束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硬举措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力度,严密防控环境风险,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保目标奠定扎实的基础。
实现3个预期目标:
空气质量方面,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水环境质量方面,国家考核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3.4%;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17.2%。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2%。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环境安全方面,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重点抓好6大任务:
1、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继续围绕“控煤、治污、管车、降尘”等领域及早部署,在重点任务、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举措上精准发力。设区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太原周边12个县市达到70%以上,其他县市建设城区达到50%以上,农村达到30%左右。严格煤质管控,禁止使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劣质散煤。2018年9月底前,11个设区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坚决杜绝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实施工业企业环保升级改造工程。2018年9月底前,钢铁、化工、水泥、有色等行业现有企业完成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改造。
董一兵强调指出,打好蓝天保卫战是硬任务,非常时期就要有非常之举,要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采取硬措施:一要以最严厉的考核压实责任。修订《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考核方案(试行)》,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改善的奖励权重;参照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量化问责规定,制定空气质量改善考核量化问责办法,对空气质量排名倒数且同比恶化严重,未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考核目标的,问责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分管负责人。二要抓住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提高治理大气污染的精准度。重点时段上,夏季重点抓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开展城市建成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监测,精准实施夏季臭氧污染防控;秋冬季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攻坚,解决散煤污染问题。在重点区域上,继续抓好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的同时,配合环保部将运城、临汾、晋中、吕梁纳入区域联防联控范围,突出太原周边地区区域联防联控。三要切实加强调度通报和信息公开。每月调度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时段加密调度频次。在每月对各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的基础上,对各县区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发布。四要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化水平。各市要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源清单,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优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开展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和大气组分监测站建设。建设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观站点,形成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平台。
2、持续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贯彻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认真落实《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以175项重点工程为抓手,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全面修复水生态,强力保障水环境安全。
3、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和全省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采集、污染地块风险筛查分级,建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库和省级土壤样品库。
4、积极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地校核,确定红线边界,充分征求意见,组织跨省对接和专家论证,按时提交省政府审议,并报环保部、国家发改委。
5、进一步严格环境执法督察。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大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察督导、宣传报道、责任追究,加强情况调度、情况报送,建好台账清单,切实销号清零,坚决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开展省、市环保督察,在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做好督察效果评估,完善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适时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年内实现11个市全覆盖,推动“铁腕治污”常态化,进一步强化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紧紧围绕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专项执法和专项督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环境隐患和风险排查,加强监测预警,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化解建设项目“邻避”问题引发的社会风险,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强化高风险放射源和移动用源的监督检查,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6、进一步深化环保领域改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研究,形成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四梁八柱”制度框架。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按时完成环保垂管改革。深入抓好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制定《山西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完善我省排污许可制度建设。指导各市开展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屠宰及肉类加工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督促各市加强证后监管,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制度,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以业务系统整合和信息安全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省厅业务信息系统整合(一期)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新建3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所有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实现国家、省、市三级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统一调度分析。要在全省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按照国家《试行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上半年出台全省试行的《实施方案》,下半年在全省试行。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评估的能力、技术和运行机制建设,明确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解决途径,探索建立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
董一兵强调,做好新时代环境保护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讲究工作策略。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两山”理论。“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些年来生态环境保护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巨大的成绩,从根本上讲,得益于习总书记“两山”理论的科学指引。在对待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上,选择绿水青山还是选择金山银山,孰轻孰重,一清二楚。我们抓生态环保工作,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总书记“两山”理论,实行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进一步推动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二是要全面压实党委政府环保责任。《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明确提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如果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不重视环保工作,这项任务是抓不好的。因此,一定要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压实党委政府环保责任,用好环保督察督政这把尚方宝剑,要通过严格考核、严肃问责把压力传导到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身上;三是要全面加大环保宣传工作力度。在信息时代,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尤为重要。可以说,做好环保宣传与推进环保督察督政、强化污染治理是同等重要的。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以更大的力度、更通俗的方式,既宣传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更要通过宣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尤其是对可能出现的负面舆情,以更主动的态度和更积极的作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做到答疑解惑,为推进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打造环保宣传“矩阵”。既要充分发挥好一报一台一网的宣传作用,更要充分发挥好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会的积极作用,不能成为例行的“摆设”,特别是要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利用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同时,创新举措,积极创办具有自身特色的环保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向县乡两级拓展和延伸,扩大覆盖范围和宣传面。要加大环境违法曝光力度。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支持,主动与宣传部门对接,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四要全面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是我们重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就是要迎着问题上去、剖析问题根源、探索问题解决之路,实质上就是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在认识上再提升、在措施上再强化、在责任上再落实、在作风上再锤炼,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共同谱写新时代全省环境保护新篇章。
2018年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怎么加强?
董一兵强调,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突出政治建设。厅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通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集中宣讲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尊崇宪法,形成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头雁效应”。全省环保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铸入党性观念、化为纪律要求,时刻警惕“七个有之”,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政治觉悟,对党忠诚老实,确保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压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管党治党工作与环保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继续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压实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的责任。要强化监督责任落实,每半年对责任书内容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指明道姓通报批评,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化具体化。要按照驻厅纪检组两次检查反馈的问题,抓住不落实的事,盯住不落实的人,找出不落实的原因,追究不落实的责任,确保主体责任上下贯通、连接“地气”。要积极支持驻厅纪检组“三转”,为他们依法依纪开展工作创造宽容的环境,主动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有监督约束的氛围下开展工作,切实提升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省环保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按时足额缴纳党费、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这些“小事”入手,坚持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铸牢理想信念宗旨之魂,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公仆本色。继续抓好“三基建设”,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各项职责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基础工作达标验收、强化效能建设、开展干部基本能力测评、提升专业化能力,发挥行业系统指导作用。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强化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弘扬良好家风,涵养廉洁文化,为环保中心任务完成提供更加有力支撑和坚强政治思想保障。
(四)加强作风建设。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紧着一锤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打赢全省环保系统作风建设持久战。严格执行《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试行)》,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问题,坚决防止“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回潮复燃。继续整治“文山会海”,大幅度精简会议、文件、简报,防止以会议推进工作、以文件落实整改、以批示代替检查。大兴调查之风,厅级领导干部每年下乡调研不少于60天,通过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摸实情、找对策,着力破解制约环保发展的难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解决官本位思想,严肃整治一些党员干部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冷硬横推、慵懒无为等现象。认真抓好机关作风纪律整顿,严格落实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于那些“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只见表态不见行动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纵容。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品行关,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环保队伍,促进我省环保系统政治生态山清水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