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赵笠钧在发言中还表示,无论是先低价拿标抢占市场份额,项目运行后再提价,还是企业战略转型需要,这些偏离实际成本的恶性不规范竞争,不以持续稳定运行为目标的短视行为,极不利于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造成环保行业平均收益率下滑明显。据测算,目前燃煤电厂烟气特许经营项目投资内部收益,从12%下降至8%左右;水务项目从8%下降至4%~5%左右,仅与5年期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持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从12%下降至5%~8%左右。
在环保企业家媒体见面会上,还公布了环境商会报送的提案初稿——《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提案》,将以全国工商联团体提案形式提交全国政协会议。该提案建议鼓励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环保企业综合评级,对于违反诚信或扰乱行业秩序、低价竞争或违规提价的企业,给予降级或实行行业性联合抵制,以遏制企业不规范竞争行为。
环保产业竞争的无序,既损害了环保企业本身的利益,也损害了公众利益。有资料显示,2015下半年以来,环保领域出现了多次超低价中标事件,企业不计后果低价竞争的行为,正为环保行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
以垃圾处理行业为例。据公开资料显示,17年来,垃圾处理的政府补贴费用呈现大幅下跌状态。1999年,上海江桥垃圾焚烧项目的垃圾处理服务费为213元/吨,而在2009年,价格跌至为90元/吨。此后,价格继续呈下跌趋势。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收费难以覆盖成本。
不仅在垃圾处理行业低价竞争现象严重,污水处理行业也“难逃厄运”。据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显示,选取全国227座污水处理厂为样本,分析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通过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治理全成本进行估算,平均建设成本为1.70元/m3,平均运行成本1.03元/m3,平均治理成本是2.73元/m3,单位治理全成本在1.01~6.97元/m3。可见,污水处理行业无论是建设成本或是运行成本,都显著高于当前最低中标价格。同样,据业内人士测算,按照正常环保达标要求,公认比较合理的垃圾焚烧处理服务费报价应在60~80元/吨之间,与最低价相差甚远。
对于低价竞争现象,部分从业人士认为,“市场经济肯定是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要以排放标准作为评判,低价如果还能达到更高的排放标准,那么应该鼓励。”这种观点看似有道理,但经不住推敲,并不会获得业内的普遍认可。首先,低价中标的项目相较于正常价格中标的项目所获取的利润会大打折扣甚至存在亏损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污染治理的环节有可能会偷工减料,甚至让不少环境治理企业沦为集中排污地,给公众留下了糟糕的印象,更是给社会和市场留下安全隐患,这又何谈达到更高的排放标准?在讲究质量至上的时代,应遏制低价竞争现象发生。低价竞争模式不是“优质竞争”,而是“劣质竞争”,容易把优胜劣汰理念演化为“优汰劣胜”。
据行业内人透露,目前环保行业内很多低价中标项目就存在拖延工期、降低工程质量、恶意偷排的风险,企业可能以降低工程建设或运营标准为代价拉低成本。某些项目承包方以建设阶段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技术服务为利润增长点,建而不运或者忽视运营阶段的环保达标,通过偷排、停运设备以降低药剂或电费成本等方式赚取差价。
环保项目与其他行业项目不同,具有生态环境效益。一个环保项目的好坏,决定着生态环境效益的大小,影响着最终的治理结果,甚至是人类生存环境的安全。因此,环保项目的低价竞争不容小觑,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更不容忽视!
为尽快打破这种“低价竞争”的怪圈,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在2016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提交的4份提案之一就是《关于遏止环保行业恶性竞争的提案》。该提案提出,当前,偏离项目成本价格的恶性竞标现象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环境技术及运维管理技术未有跨越式突破,环保行业融资的财务成本及税费普遍增加,环境治理设施持续提标改造,综合来看,市政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并不具有全面降价的广泛基础。若环保行业低价抢夺市场的策略成风,一旦某些中小企业以降低环保标准要求为代价跟风降价,不仅挫伤了多数以高标准运营维护环境设施的环保企业自身的积极性和创新环境技术的内生动力,未来5~10年内环保设施成为环境污染源的风险也会增加。为了营造和建立环保行业公开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促进企业自律及开展良性竞争,建议地方政府理性招标及加强监管,明确强制和建议信息公开清单,追踪监督重点环保项目。
近两年,我们可以很清晰的看到,无论是行业内人士对于低价竞争的态度,还是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的两会提案,都已将低价竞争推上了“断头台”,维护行业发展秩序,抵制低价竞争势在必行!
当然,低价竞争的出现让一些真正有实力的环保企业被埋没其中,也让一些环保企业意识到了自身更多的不足。要想成为行业内真正的强者,还是要“打铁自身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