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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发改委关于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日期:2018-03-12     来源:漳州发改委    浏览:8083    评论:0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上报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华发改审[2018]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漳建城函[2017]130号、华安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经研究,原则同意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该项目有效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文明发展。

二、项目单位: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华安县丰山镇。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135.7亩,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垃圾1500吨,日发电45万度;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废水900吨;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日处理餐厨垃圾200吨(分两期建设,近期100t/d;远期200t/d);污泥干化厂,日处理污泥200吨(分两期建设,近期100t/d;远期200t/d)。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92000万元,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69000万元,餐厨垃圾处理厂13000万元,污泥干化处理厂10000万元。资金采用PPP模式筹集。

请依据此批复文件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13日
 
标签: 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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