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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平顶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确定

   日期:2018-03-13     来源:平顶山日报    浏览:11170    评论:0    
3月11日,据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平顶山市将以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实施辖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

今年平顶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是:确保全市19个考核水体水质优良(Ⅰ类至Ⅲ类)比例总体达到60%以上,力争达到80%。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15.9%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沙河和澧河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市内5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舞钢市城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各县、石龙区城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平顶山市将从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推动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等方面重点实施水污染防治措施。

继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必须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重金属等污染物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环境功能区、生态红线区、水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单元区的生态环境特征和环境承载能力,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对电力、化工、钢铁、焦炭、食品、造纸、电镀、制药等行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重点用水企业数据库。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推动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平顶山段管理,实施水质动态监测,完善和组织落实日常巡查、污染联防、应急处置等制度。

开展清河行动。按照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未经处理且直排入河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工业废水等排污口及直接出市境排污沟渠的排查整治,保障入河排污口合法、达标排放;开展河湖垃圾、杂物、违建清除及水面干净的“三清一净”行动;对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可能影响水质的厕所、生活垃圾、秸秆、矿渣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通过推动人工湿地建设、开展骨干河道生态建设、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措施,逐步恢复水生态功能。
 
标签: 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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