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已由长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以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项目授权主体为长治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长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长治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现本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特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邀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治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1.2项目编号:SXWF-2018-008
1.3建设地点:位于长治县郝家庄村西南
1.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
(1)污水处理厂:远期设计总规模4.0万m3/d,近期设计规模2.0万m3/d,其中本次一阶段实施工程1.0万m3/d;
(2)配套管网:新建污水管网约40.57km:其中D600污水管约32.6km,D800污水管约5.6km,D1000污水管约2.37km。
1.5项目总投资:静态总投资17480.5万元(以财政最终审计决算金额为准)。
1.6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模式进行运作,合作期间内提供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等污水处理服务,并于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将项目资产的占有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
1.7合作期限:
(1)污水处理厂项目合作期限26年(1年建设期+25年运营期);
(2)配套管网项目合作期限15年(1年建设期+14年运营期)。
1.8出资方式: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5244.16万元;
(2)政府方出资金额为262.21万元,占股份比例5%;
(3)社会资本方出资金额为4981.95万元,占股份比例95%;
(4)注册资本金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按照持股比例同步出资到位。剩余资金12596.13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发行基金和债券等方式筹措。
1.9项目回报机制:
(1)污水处理厂项目采用政府付费模式,合同约定支付污水处理费,包含建设成本、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
(2)配套管网采用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维护绩效付费,可用性服务费为建设投资的可用性付费,运营维护绩效付费根据绩效考核标准进行支付。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并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申请人于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高新街17号环能科技大厦6层购买招标文件。
3.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经办人身份证;
(3)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2日15时00分;
4.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长治市金威大酒店2号会议室(山西省长治市城长兴北路);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项目资料目录
6.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6.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6.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6.4可行性研究报告、产出说明。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秦雄恩
电话:0355-808923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淑芳
联系电话:0351-5240119
邮箱:sxwf_bi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