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环评公示时间长、环评分类不够细化等问题,由于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在本市层面难以解决,上海市环保局主动向环保部汇报沟通,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并积极申请试点机会,通过试点示范来探索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
3月5日,环保部发函同意上海市作为试点单位,授权本市在环评文件编制、环评报批要件、环评审批程序、环评分类管理和已进行环评的规划包含的建设项目环评简化等5个方面全面开展试点,为本市深入推进环评体制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一步,上海市环保局将继续围绕“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精心组织好环评改革试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分类施策,确保环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