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国家对我省的考核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各市环保约束性指标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各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所辖县(市、区)和重点排污单位,坚持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规范治污设施运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和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
三、省政府将对各市环保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6日
2018年各市环保约束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