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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出台实施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定“时间表”

   日期:2018-04-08     来源:贵阳晚报    浏览:2810    评论:0    
来自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最新消息,贵阳市已正式下发《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贵阳市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实施方案,旨在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的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方案》中明确了贵阳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总体目标:率先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逐步覆盖各类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行餐厨与农贸市场有机垃圾的强制分类,就地处置。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创建活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市民基本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率达90%,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

根据《方案》,贵阳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是贵阳市主城区及一市三县。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将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有二:第一,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及小区物管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第二是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按照“干湿分离”原则,应将生活垃圾分成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四个类别。根据垃圾的类别按规定分类处置垃圾。

《方案》明确,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并尽快确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点,明确工作责任,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范围。同时,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此外,贵阳市将重点开展十项工作:推动全市党政机关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全产业链的合理化、资源化处理及利用,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有效处理餐厨垃圾,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多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标签: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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