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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日期:2018-04-20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    浏览:3622    评论:0    
张波:设立雄安新区是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战略决策,是千年大计。加强雄安新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对保护白洋淀及周边水生态环境,构建雄安新区生态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现在看来雄安新区水生态环境确实也面临许多难题,或者需要攻克的难题。一个就是水资源严重短缺,这个流域内上游有100多座水库,总库容量超过了36亿立方,大家一块蓄水,连汛期的水也下不来,这样重要河湖得不到必要生态流量的补充。地下水超采比较严重,保定市的地下水埋深已经从上世纪70年代的5米降到现在的24米,出现了明显的地下水漏斗。

另一方面我们的行业,京津冀高耗水行业比较突出,包括钢铁行业都是高耗水行业,包括农业种植结构,小麦耗水比较高,但是这个区域据我了解,七成左右用于农业,农业的水价比较低,在这样的水价下,大家对节水灌溉措施缺乏动力,这是一方面的问题。第二方面就是污染物排放量比较大,工业、农业等各方面的污染物排放量是较大的,所以污染减排任务十分艰巨。

第三就是水生态环境的承载力严重不足,由于生态流量得不到满足,所以我们一些重要的河湖水生植被就难以谈起,浅滩湿地,水没了容易受到进一步的侵占。水生态的破坏和水质的下降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水生态越好,适应能力越强,人努力,天帮忙,如果水生态不好,水面也形不成,水生植被也形不成,水下如同沙漠,这样人的压力会更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雄安新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做好相关的工作。我们成立了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签订了《推进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战略合作协议》,先后指导河北省编制了《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制定了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协同财政部安排2017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新区的“洗脸工程”,为白洋淀生态恢复打下良好基础。

下一步我们按照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水十条》和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各项要求,指导雄安新区完成必答题,《水十条》规定的必答题要做好。

二是全面治理水污染,推动高污染行业企业退出,提升白洋淀周边区县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城镇污水管网体系建设。

三是恢复和保护水生态,督促严守红线,严控开发行为,制定非法挤占水域岸线建筑限期退出的清单,重塑健康生态,构建良性循环的水生态系统。

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指导地方继续加大对雄安新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为雄安新区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谢谢你。​​​​

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将纳入排污许可


新华网:近来媒体曝光多起跨省异地倾倒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事件,对流域或者水源地造成影响,这个问题怎么解决,生态环境部有什么部署或行动。

刘友宾:最近媒体曝光了一些危险废物异地倾倒事件,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这些年来,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上,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推动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截至2016年底,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2149家,核准利用处置能力6471万吨/年(其中,处置能力1249万吨/年),分别是2006年的2.6倍和9.1倍。

二是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2015年以来原环境保护部会同公安部、最高检对7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其中涉危险废物案件4起。2016年联合公安部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制度。

但当前我国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事件仍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企业出于利益驱使,逃避环境监管,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

二是处置能力不平衡。虽然整体来看处置能力过剩,但部分地区、部分种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仍不能满足处置需求。

三是异地倾倒违法行为隐蔽,部门监管难度大,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和责任追究困难。

四是异地倾倒涉及不同地域、跨多个部门,查办工作有一定难度。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源头防范,着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平台,要求企业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二是严惩重罚,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震慑环境违法企业。确立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法律制度,将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协调机制,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明确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一律纳入排污许可。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4月9日,李干杰部长主持召开了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焦长江经济带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部将开展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专项行动,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以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为重点区域,排查沿江沿岸固体废物,严格追究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和所在地政府责任,督促建立健全废物处置机制,切实消除环境隐患。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市、县政府限期解决,并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督察问责。​​​​

2019年底前,全国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要全部完成整治

南方都市报:据了解,目前我国多个饮用水水源地仍存在环境污染隐患,威胁老百姓生活安全,请问生态环境部有哪些措施来保护饮用水源?此外,我们注意到,生态环境部上个月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在2018年3月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目前排查主要发现了哪些问题?

张波: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新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都专门针对饮用水源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也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总体来看,主要开展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各地要按照有关的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科学合理的划定保护区的范围,保护区划定是水源保护的基础,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负起这个责任。保护区划小了不行,划大了也不行,不划更不行。现在的问题是有些地方要么是划小了,无法有效保护水源水质;要么是太随意划大了,监督管理没有可操作性。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保护区划定以后就是生态红线了,我们现在生态红线的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就是其中一类。各地要做好“守退补”的工作,所谓守,就是一旦科学合理划定这条红线,就要坚决的守住它,绝不能建设有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有重大环境风险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不允许的项目,一定要守住这条红线。所谓退,就是由于历史原因,已经在里面的违规项目,要创造条件退出来。当然这里面情况就非常复杂,比如原来先有的企业,然后职工多了,家属多了,逐渐形成了一个城镇、城市,然后又在周边找了一个水源地。先有了企业,后有了水源地,而且已经形成了城市区,要退出来非常困难。

所以后面还有一个补,由于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原因,暂时难以退出的,一定要采取生态补救的措施,不能放任自由。在这方面各地要有底线思维,要么你调整饮用水源地,要么你要想办法把威胁水源的项目退出来,在这点上非常考验地方政府保护优先、实事求是、统筹兼顾、依法行政的本领,总归要有所担当。

2016年—2017年这两年,我部组织开展了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执法的专项行动,在这个专项行动中,对地级及以上城市319个水源地共计排查发现了490个问题,我现在可以欣慰的告诉大家这些问题截止到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一大批过去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取得了良好成效。这个是很不容易的,我曾经到现场看过,的确是水源地里面有一些老大难问题,过去想解决而解决不了的这次都得到了有效解决。我们的环监局牵头负责这项工作,他们做的是很好的。

今年生态环境部还将联合水利部,督促各地开展水源保护区的“划”(划定)、“立”(标志设立)、“治”(违法问题整治)三方面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国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按照方案的要求,2018年底前长江经济带11省市要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的整治。前两年是地级以上,今年要完成县级以上,那么长江经济带以外的其他地区要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的整治。2019年底前,全国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要全部完成整治。毫无疑问这是一场非常艰巨的攻坚战,期待这场攻坚战取得更好的成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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