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保部门每半年向社会公开纳污坑塘整治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界面新闻:去年天津、河北渗坑污染一事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其他地区是否还有此类污染?生态环境部针对纳污坑塘环境问题采取了哪些举措?
刘友宾:2017年4月,媒体曝光天津市静海区和河北省大城县存在工业渗坑环境问题,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当时,原环境保护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对这两个地方进行了挂牌督办。同时,迅速部署在全国范围对纳污坑塘环境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天津和河北采取了多项措施进行整治,公布整治方案和整治进展,前不久两地申请解除挂牌督办。目前天津市静海区和河北省大城县工业渗坑已经整治完成,我部和有关部门实地察看后,对这两个地方解除了挂牌督办。
同时,各省级环保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了工作方案,对排查标准、整治要求等进行了部署。6月,纳污坑塘全面排查工作告一段落,各地陆续转入整治阶段,各省级环保部门在网站公布了本地纳污坑塘基本情况,并陆续公布了整治方案和整治进展等。
第一阶段排查统计,三类纳污坑塘1886个。其中,工业类纳污坑塘521个,污染情况较为严重,部分坑塘污水呈强酸、强碱性,有些坑塘重金属超标;生活类纳污坑塘数量最多,达806个,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以容纳生活污水为主,部分坑塘属于季节性坑塘;养殖类纳污坑塘数量为559个,这类坑塘污染物比较单一,以畜禽养殖废水排放为主。当然1886这个数字是动态的,会随着排查和整治工作的推进发生变化。
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动态性的工作,各地产业布局不同、地形地貌各异,纳污坑塘的污染特征、污染程度差异较大,需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突出整治重点、明确整治目标,科学编制整治方案并实施,建立长效机制。我部进一步督促各地做好纳污坑塘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将工业类纳污坑塘作为整治重点,在控制污染物扩散的基础上,按照“一坑一案、限期治理”的总体要求,在切断污染源、管控环境风险的前提下,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主体和目标。
二是将纳污坑塘整治纳入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向坑塘非法排污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验收和销号程序,加大后续监管力度,杜绝污染问题反弹。
三是做好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各省级环保部门要每半年向社会公开纳污坑塘整治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关注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对纳污坑塘整治工作主体责任不落实、弄虚作假、整治进度严重滞后的地方,依法依纪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张波:我补充两句,纳污坑塘的问题是非法倾倒问题,一些地方纳污坑塘比较多,就说明这些地方非法倾倒的现象比较多,进一步表明了我们环境保护的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这些纳污坑塘在比较偏僻的地方,大家看不到的地方,说明我们在这样的地方环境保护还比较薄弱,我们要加大力气解决这种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解决的手段就像刚才刘司长讲的我完全赞成。就是要把这项工作纳入日常的监督执法,既然是违法问题,那就要靠严格的执法来解决,要严厉打击形成震慑,我们希望一些地方在整治渗坑的同时,还能够看到依法处理了多少人,依法逮捕了多少人,通过严厉的执法,来遏制非法倾倒的猖獗行为。
刘友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