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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保“表面整改”行为应严肃问责

   日期:2018-06-07     来源:经济参考报    浏览:1752    评论:0    
近期,生态环境部专项督察发现,重庆石柱县、广西玉林市、江西宜春市3地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突出。为此,生态环境部集中约谈3地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其中,一些地区“表面整改”问题突出。

网民“梁文艳”表示,在当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刻,地方主政官员应该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环境,而不是敷衍了事。生态环境是重大的社会民生问题,地方主政官员必须认清当前局势,认真整改、严格落实。

也有网民表示,各级政府要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政府环保责任的红线。要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力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网民“耀世”称,杜绝环保考核走过场,必须要把规章制度亮清楚、讲明白,绝对不允许出现打哈哈或任由“潜规则”横行。只有制度先行,才能层层压实责任,真正做到“严问责”“深处理”。与此同时,考核实行不定期不打招呼异地交叉巡视,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接受阳光监督。做好了这点,必然会给各地的环保治理带来足够的震慑警示。

网民“澄荣”认为,要通过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完善环保标准、严格监管执法,将“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刚性约束逐步落到区域、产业和工业园区,从源头上把牢绿色发展的门槛。同时,要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转型升级,从源头上为生态环境减负。
 
标签: 环保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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