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的世界环境日主题为“塑战速决”,呼吁每个人减轻塑料污染对自然环境、野生动植物和自身健康造成的沉重负担。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买菜购物几乎不自带口袋,卖家提供一个塑料袋,双方都省事省力,却给生态环境带来了污染。
当前,在一些偏僻乡村,小塑料生产厂如野草一样生长。一台简单机器,两三个工人,将收来的废旧塑料经简单工艺处理,就制成了规格各异的生活用塑料袋等。这种作坊式的“小塑料”无正规管理、无环保设施,废气废水废渣直排外部环境,严重污染了乡村生态环境,对正在推进的美丽乡村建设造成不小的影响。
对此,笔者建议,应依靠各方的力量,铲除“小塑料”生存的土壤。
第一,将打击“小塑料”违法生产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塑料”多在乡村偏僻之处,存在于有关部门监管的“盲区”;有的给村委交点钱而受到暗中保护,生产者不办任何审批手续,游离于监管名册之外。因此,应将打击“小塑料”违法生产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由辖区环境网格长负责,乡镇综合执法队、村干部及村民组长参加,开展排查,做好登记,收集资料,报请县生态环境、工商、发改、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采取断电、查封、取缔、拆除等措施,铲除其生存土壤,恢复良好生态环境。
第二,将取缔违法“小塑料”纳入村务管理工作。村“两委”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本村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村民健康负责。应建立村环保信息报告制度,得知在村里办“小塑料”等“散乱污”企业信息的,应在第一时间向乡镇政府报告,或向县有关部门反映。对擅自接受私自办厂或知情不报的,乡镇党委政府应严肃追究村干部的责任。
第三,调动村民力量加入监督行列。通过电视、手机短信、网络、墙体广告等有效渠道,加强“小塑料”生产及一次性塑料袋污染危害常识的宣传,提高村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应加强投诉举报相关宣传,让村民知道如何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监管,积极发动村民加入打击违法“小塑料”生产行动的行列。
第四,从源头围堵“小塑料”违法生产下乡的路径。“小塑料”生产的原材料一般来自废品回收站(点)回收的废旧塑料制品,或有关企业塑品的下脚料。为此,可从加强废旧回收站(点)管理入手,规范废旧塑料的回收渠道,要求将回收的废旧塑料制品卖给正规废塑处理厂家。同时,采取激励措施,让废旧回收站(点)拒绝把废塑品卖给无证无资质的处理厂商,对拒卖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小塑料”生产信息的,比照污染举报奖励办法予以一定奖励。同时,要加强企业废旧塑料管理,监督其按正规渠道进行处置。
此外,“小塑料”违法生产之所以能够存活,还在于有巨大的消费市场。因此,广大市民应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减少或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还乡村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刘贤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