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新苏环保与国丰新能源正式签署投资协议,新苏环保通过受让国丰新能源灌南公司70%认缴出资权,主导投资、建设和运营灌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常高新集团董事长盛新、常高新集团副总经理马国平、新苏环保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建民,国丰新能源董事长李昌龙、总经理张灵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连云港市灌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规模为700吨/天,项目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30年,项目总投资为3.5亿元。连云港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项目建设生态意义重大。固体废弃物处置作为新苏环保主要发力的三大业务板块之一,此次与国丰新能源合作,标志着新苏环保固体废弃物处置板块立足常州、走出常州的历史性突破,同时也将给新苏环保固废处置业务的布局奠定基础。
双方均表示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在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能源等项目开展更深入的合作,新苏环保作为一家有担当、讲诚信、务实精进的国有环保企业,有志于与所有战略合作伙伴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