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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西北部初步形成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日期:2018-07-19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2782    评论:0    
近日发布的《京津冀蓝皮书:京津冀发展报告(2018)》(以下简称“蓝皮书”)显示,京津冀西北部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形成。

根据蓝皮书,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方面,北京市同张家口、承德两市对接,签署了《京津冀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京津冀协同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框架协议》,共同研究制定北京市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共同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太行山绿化、退耕还林、京冀林木有害生物联防联治项目等一批重点工程。目前,以北京、张家口为主的京津冀西北部地区初步形成了以中央纵向补偿为主,地方横向补偿为辅,经济和技术为主要补偿方式的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第一,形成以中央为主、地方为辅的补偿主体。根据张家口市财政局的数据,2009年~2016年,中央对张家口市的生态转移支付从1.89亿元迅速增长到9.45亿元,增幅达400%。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河北省及张家口市)迅猛提升,从2009年的0.23亿元大幅提升至2015年的0.53亿元。张家口市环保支出增幅远高于张家口市地区生产总值(GDP)和财政收入增幅。2001年~2015年张家口市风沙源防治、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工程投资总额达到30.4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达27.56亿元,占总投资的90.45%;地方政府财政资金达2.91亿元,占总投资的9.55%。

第二,形成以经济和技术补偿为主的补偿方式。张家口市现行的生态补偿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经济补偿,主要包括中央直接生态补偿资金、横向补偿资金、生态奖补等;另一类是技术补偿,主要包括人员培训、技术设备等生产资料补偿。

据悉,京津冀蓝皮书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联合京津冀三地专家学者共同研创。本年度蓝皮书以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机制与新模式”为主题,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指导下,构建了区域协同发展机制与模式分析框架,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积极借鉴。
 
标签: 生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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