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湖北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快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省各地环保部门共开出了累计达1.26亿元的环保罚单,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527件,较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39%和16%,其中武汉、黄冈、宜昌三地下达处罚金额居前三位。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紧扣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开展执法工作,围绕水源地保护、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等开展专项行动。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立案2134件,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527件。
2018年上半年,湖北省环保厅直接查处了湖北华尔靓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仙桃市中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赤壁)有限公司等一批违法排污企业的环境问题。其中,对湖北华尔靓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案实施了“双罚”,对涉案企业处罚220万元,对个人处罚10万元。
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介绍,今年1月至6月,湖北省环境监察队伍执法力度不断增强,执法效能不断提升,也使得环境违法案件立案数、行政处罚案件数和罚款金额均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下一步,湖北还将紧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尽快完成整改“清零”任务。同时,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并开展好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禁止洋垃圾入境等专项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