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近日下发《新余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禁燃区域内不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同时鼓励公众监督,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禁燃。
新余市将停止审批禁燃区内烟花爆竹运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停止核发禁燃区域《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注销各零售网点到期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原有生产、经营许可证一律收回。禁燃区外遵循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逐步减少的原则,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布点。
新余市将加大日常执法巡查,组成四级网格,及时发现、劝阻、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定人、定岗、定责,对禁燃区大街小巷、居民楼院进行有效管控,保证每栋居民楼、每个重点部位都有执勤人员。
同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管理,对所举报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活动、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燃区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过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一次性奖励。(黎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