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稿指出,2018-2020年我省煤炭消费总量年度控制目标为:坚持统调电煤省级统筹、地方耗煤属地负责的原则,在2015年基础上,分别按持平略下降、累计削减2%、累计削减5%的比例削减,并据此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设区市,落实到基层。
据悉浙江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通过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配置增量用能、大力削减煤炭用量、推进重点领域节能等措施,进一步拓展用能空间,推进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完成,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清洁能源领域,大力发展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2018年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57万吨标准煤,其中,新增光伏发电200万千瓦、风电15万千瓦、生物质发电4万千瓦。2019年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21万吨标准煤,其中,新增光伏发电50万千瓦、风电5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0万千瓦。2020年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24万吨标准煤,其中,新增光伏发电50万千瓦、风电1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0万千瓦。
此外,浙江还将统筹全省电力电量平衡有效控制燃煤电厂发电用煤。通过全力争取省外来电,提高“外电入浙”比例。加快非化石能源发电行业发展、加强发电煤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