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环保督察组进驻以来,烟台市牟平区高度重视,及时办理转办案件,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考核问责,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在前期建立协调联络工作组办公室的基础上,牟平区提升协调联络组级别,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组长,副区长任副组长,全力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各项保障工作。
针对督察组转办的案件,牟平区坚持第一时间分办、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反馈。各项工作全部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完成一处、验收一处、销号一处。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疏堵结合、稳妥处理的原则,既严格按政策办事、注重政策引导,又充分兼顾群众利益、及时回应关切,防止出现“一刀切”。
为全面压实各级责任,牟平区明确各镇街作为整改工作责任主体,把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分管负责人、每一个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区环保、住建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分别牵头制定完善行业监管标准。
牟平区强化考核问责,区委组织部牵头完善全区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的鼓励鞭策作用。区纪检、监委和区委组织部采用通报、约谈等方式,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 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