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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开展污染土壤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8-09-27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浏览:4061    评论:0    
日前,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关于开展污染土壤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加大对污染土壤重点行业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我厅拟对污染土壤环境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8月20日至11月20日。

二、检查形式及内容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采取各地自查形式。主要以涉重金属企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单位和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企业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疗等行业。

三、检查要点

(一)企业生产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类别、建设时间、投产时间、企业现状、设计能力、实际生产量等;

(二)企业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手续情况,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执行排污许可规定情况,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情况等;

(三)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废水、废气治理设施规模及运行情况,排污口规范化情况等;

(四)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及达标排放情况,污染物台账建立情况等;

(五)危险废物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转移情况,执行危险废物申报制度情况,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情况,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危险废物贮存库的规范化建设、使用情况等;

(六)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运行情况,自动监控管理的有关规定、技术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监督性监测特征污染因子达标及超标处罚情况等。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本辖区内企业的特点,制定方案,确定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以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为契机,全面摸清辖区内涉重金属企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单位和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企业底数,健全档案,为科学管理,奠定基础。

(二)明确重点,严格执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突出专项行动重点,着力查处一批污染土壤环境违法案件。充分运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适用《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中规定情形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三)自行实施,总结上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专项行动。涉及跨地区的案件,及时上报省总队协调移交相关地区联合查办。各市(州)环保部门要于2018年11月20日,将本行政区检查情况统计表和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至省环境监察总队,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崔泽云 魏祥国

联系电话:0431-89963173

电子信箱:809112857@qq.com

附件:1. 市(州)涉重金属企业检查情况统计表

2. 市(州)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单位检查情况统计表

3. 市(州)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企业检查情况信息表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8月27日


 
 
标签: 污染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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