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着各种问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位。这其中既有地方党委、政府、执法部门不担当不作为、不履行法定责任的问题,也有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的问题。
这次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既要推动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全面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也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怎样检查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除了召开座谈会,深入政府机关和企业进行检查以外,检查组还沿用了之前执法检查所使用的两个方法:调查问卷和随机抽查。
9月17日下午,福建福州,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听取了福建省情况汇报后,提出进行现场问卷调查。问卷调查的对象,是参加座谈会的福建省有关部门负责人。问卷调查的内容,是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法律条文。记者注意到,这10多道选择题并不容易,需要对法律条文非常熟悉和了解,才能选择出正确答案。
9月18日下午,福建泉州,执法检查组兵分两路:一组继续按照既定行程,对惠安西沙湾沙滩保护修复工作等地点进行检查;另一组在生态环境部配合下,随机抽查了几家企业和工厂,在不打招呼的前提下,突击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认真学习借鉴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做法和经验,所采用的两个方法,都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责任底线,对照法律条文,来检查相关主体是否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法律责任,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既要推动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全面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也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推动全社会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只有各个主体把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才能真正确保能够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蒲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