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10月15日~11月5日,对石家庄、承德、唐山、保定市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
本次“回头看”督察主要内容为:4市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及其成效和问题,督察整改方案中具体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和完成整改问题的验收、公示、销号、确认情况,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的信访问题整改查处情况和“回头看”中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移交的重点问题查处和追责问责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和推进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生态环境部大气和水等强化督查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察组将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逐项逐条核查,重点盯住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回头看”主要以听取汇报、交账座谈、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核查、下沉督察、分析汇总和补充调查等形式开展。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造成影响的或弄虚作假、出现反弹的,视情况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对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实施问责。
在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的同时,督察组将对石家庄、唐山、保定市有关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及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对承德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