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行为,湖北省十堰市以竹山县麻家渡镇、宝丰镇以及房县红塔镇、化龙镇为重点,环保与农业部门联合行动,首次尝试以驻点巡查方式开展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专项督查,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焚烧秸秆火点黑斑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9月底,湖北省环委会通报了一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县(市、区)名单,十堰市竹山县、房县榜上有名。十堰市禁烧办通过拉网式巡查发现,竹山县麻家渡镇、宝丰镇以及房县红塔镇、化龙堰镇等4个乡镇焚烧秸秆现象比较严重。
十堰市明确,对于发现火点或(黑斑)5个及以上的,约谈问责村委会主任;发现火点或(黑斑)8个及以上的,约谈问责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发现火点或(黑斑)10个及以上的,约谈问责县政府分管负责人,约谈情况将在市级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驻点巡查有关人员持续坚守一线查找焚烧秸秆行为,哪里冒烟就及时跑到哪里处理,发现问题立即进行GPS定位,并予以拍照取证,根据火点或(黑斑)数量进行计罚,倒逼各有关县(市、区)层层传递工作压力,多方寻求破解秸秆焚烧行为之良策。
十堰市秸秆禁烧工作还不断向全市各县(市、区)延伸,仅10月1日当天,十堰市大气办、市(区)环境执法人员等日夜兼程,奔赴十堰市茅箭区、张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郧阳区等地,现场发现焚烧秸秆、垃圾等火点10多处。他们当即对焚烧行为予以制止,对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所在乡镇予以集中交办。
为形成浓厚舆论氛围,房县在各有关乡镇打出“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最高罚款2000元并予以拘留”的口号,对一名屡教不改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理;竹山县初步形成县政府牵头,环保部门应急执法,农业部门推进综合利用,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农技站联合行动,村两委以及广大村民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通过扎实有效工作,竹山县、房县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锐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