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消息,22日,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巡查,15个巡查组已进驻14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广东涉及两个组)开展专项巡查工作。
22日,11个巡查组与所巡查省、市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举行对接会,安排部署现场巡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介绍了当地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总体情况。
上海市制定了污染防治攻坚战11个专项行动方案,其中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纳入“清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2018年底全面消除河道黑臭。
广东省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年度考核制度,对重点水体实行挂牌督办,推动各地加快治理工作。
河北省结合城市污水收集设施补短板工作,制定了《河北省城市市政老旧管网三年改造行动实施方案》。
山东省在基本完成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的基础上,将黑臭水体治理范围扩展到县(市)建成区、建制镇建成区和农村,实现了全域黑臭水体治理。
辽宁省由厅领导带队组织专门队伍对鞍山、丹东、锦州等7个城市开展黑臭水体督查。
黑龙江省对齐齐哈尔昂昂溪区纳污坑塘黑臭水体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提出了制定纳污坑塘综合治理方案、制止生活污水直排、停止工业废水排放和谋划汛期应急措施等要求。
湖北省组织编制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一河一策”编制工作指南》。
甘肃省17条黑臭水体,已经全部完成了整治,正在进行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