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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黑龙江八五三农场顶风违法性质恶劣

   日期:2018-10-23     浏览:2921    评论:0    
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23日向黑龙江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时指出,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顶风违法,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开发建设活动愈演愈烈。

中央环保督察组:黑龙江八五三农场顶风违法性质恶劣

八五三农场在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建游船码头和栈道等旅游设施。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2018年6月12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开展“回头看”期间,针对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展旅游活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问责不力,八五三农场顶风违法,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开发建设活动愈演愈烈。

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管理局八五三农场未经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建设瞭望塔项目,占地面积640平方米。督察组将其作为责任追究问题移交黑龙江省进行处理。

督察发现,相关部门对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瞭望塔问题没有进行责任追究,也没有组织整改,而且八五三农场继续在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内违规建设旅游设施,并持续开展旅游活动,导致保护区生态环境遭到进一步破坏。

(一)整改工作未开展。黑龙江省将八五三农场在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瞭望塔问题的责任追究工作交由省农垦总局具体实施。省农垦总局在未深入调查的情况下,仅凭农场提供的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和垦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文件,即判定违规侵占保护区问题不属实,未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不仅导致该违法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整改,而且进一步强化了八五三农场的侥幸心理。

(二)违法侵占破坏保护区。2016年8月,经省农垦总局红兴隆管理局审批同意,八五三农场投资1000余万元在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内违规建设游船码头和栈道等旅游设施,合计占地6700平方米。由于缺乏监管,该投资项目不但顺利建成,且持续运营至2017年底,并获得营业收入94万元。

三、责任分析

(一)省农垦总局问责不力。省农垦总局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在接到问题线索后,既未向保护区相关管理部门征求意见,也未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就判定该移交线索不实,没有实施责任追究,致使八五三农场继续顶风违法开发建设。

(二)红兴隆管理局违规审批。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进驻结束后,红兴隆管理局因在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千鸟湖景区及配套设施并开展旅游活动已经受到责任追究。但该局没有汲取教训,在八五三农场顶风违法开发建设的资金申请过程中把关不严、违规审批,致使违规项目得以建成运营。

(三)八五三农场顶风违法性质恶劣。八五三农场法律意识淡薄,自认为在保护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合法合理,不但未对违规建设瞭望塔问题进行整改,反而变本加厉,继续在保护区内违法建设旅游设施开展旅游活动,性质恶劣。 
 
标签: 八五三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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