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罗仕报道:29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将提高环卫工人基础工资和环卫岗位津贴标准,并新增环卫工人工龄工资。据悉,基础工资目前已调整完毕,提高和增加的其他待遇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提高环卫岗位津贴标准
《意见》明确提出了广州市环卫事业的发展目标:建立与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环卫工人工资动态增长机制;优化环卫行业从业人员结构,力争2020年广州市环卫行业技术工种人数达到全部环卫工人的25%,2023年达到30%;促进广州市环卫行业的转型升级,提高广州市环卫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意见》规范了基本用工成本并确立了基本用工成本指导价,提高了环卫工人基础工资和环卫岗位津贴标准。《意见》规定,将环卫工人月基础工资标准按照最新的企业职工月工资最低标准上调,同时将基础工资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每月2100元)的比值下限由110%上调为120%(即2520元,广州市城管委表示目前已完成调整),并规定基础工资应根据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同步作相应调整,建立了工资动态增长机制。
《意见》还调整了岗位津贴标准:一类岗位津贴、二类岗位津贴、三类岗位津贴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日补助13元、10元、8元提高到20元、18元、15元。
工龄以实际工作年限累计
为提升老员工的获得感、保持环卫工人队伍稳定,《意见》还新增环卫工人工龄工资,工作年限以环卫工人参加环卫工作的时间为起点,按照环卫工人的实际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工作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视同一年工作年限;不足6个月的,不计算工作年限。
环卫工人可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或工作证等足以证明与环卫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参加环卫工作的时间。环卫工人工龄工资基数为每个月30元,累计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每个月增加30元。环卫工人累计工作年限达到15年及15年以上的,工龄工资固定为每月450元,不再递增。
为防止环卫行业用人单位因用人成本增加而侵害老员工的权益,《意见》规定财政预算范围内环卫项目发包单位在招标阶段应按照人均10年工龄进行预、概算。
《意见》还鼓励企业发放绩效考核奖金,激励提升环卫工人工作积极性,对完成工作突出的工人进行奖励,对违反劳动纪律消极怠工的工人进行绩效减发。
此外,为优化环卫行业从业人员结构,《意见》增加了技能岗位补贴的内容。该补贴由用人单位与环卫工人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