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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狠抓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日期:2018-11-14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2637    评论:0    
江西省新余市高度重视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提出整改目标,针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线索,近日对17名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谈话10人。

据悉,新余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门研究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7%,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内;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消除劣Ⅴ类和Ⅴ类水体,主要河流、湖库断面的水质达标率75%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针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5个方面25个问题,新余市制定了《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将开展以道路运输、渣土清运、建设工地、物料堆放、工矿企业、餐饮油烟、机动车污染、燃煤锅炉等为重点的“蓝天行动”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集中开展以畜禽养殖、水库退养、工业污染专项整治为中心工作的“保家行动”。全力推进赣西地区危废处置中心及工业废渣资源化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建设。

同时,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292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逐件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反弹。组织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环境监管网格化和清理“土政策”等工作“回头看”,全面提升和优先安排辖区内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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