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五个督察组于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陆续对山西、辽宁、吉林、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等10个省份实施督察进驻。截至11月16日,五个督察组全部进入下沉督察阶段。
下沉督察阶段,各督察组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聚焦督察重点,坚决查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一刀切”等督察整改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时,各督察组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环境诉求,及时转办督办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举报,并现场抽查核实被督察地方办理情况。
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借势借力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察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批群众身边的垃圾、恶臭、噪声、扬尘等污染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一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群众不满意,甚至出现反弹、反复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一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及生态环保“一刀切”等问题得以查处到位;一批历史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得以曝光、引起重视,并全面启动整治工作。同时,各地继续通过“一台一报一网”及时公开边督边改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一批批具体问题的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
截至11月16日20:00,五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18180件,受理有效举报14649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地区交办转办14262件;各被督察地区已完成查处4124件,其中立案处罚608家,罚款3325万元;立案侦查42件,拘留32人;约谈416人,问责404人。但从具体数据看,辽宁、吉林、湖南等省份群众举报经查处后不属实比例较高,应引起重视。
根据安排,各督察组在下沉督察结束后,还将梳理情况,整理案卷,并开展必要的补充调查取证。同时,各督察组继续受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问题信访举报,并针对突出问题或重复举报较多问题开展抽查核实。